【市教委】关于启动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面向 2035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支持一批中青年为主、学科交叉融合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 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试行 )»( 教社科〔202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0 号),市教委决定启动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布局和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效提升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支撑力、贡献力,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二、建设目标

  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研究方法手段,拓展新的研究领域,增强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本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思想和智力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 3 年。在建设周期内,市教委将在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按照教育部分配名额,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各高校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整合校内资源,在办公用房、研究经费、招生指标、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不设选题指南,可依据研究专长选定研究领域,自行拟定团队名称。创新团队以事关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为研究领域,以基础性、前沿性问题为主攻方向,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努力取得重大进展、产出重大成果、达到领先水平。

(二)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 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团队至少应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

(三)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具备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四)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应为 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3 周岁(1971  1 1 日后出生)。

(五)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鼓励资深学者发挥学术指导作用。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 8 人,其中 43 周岁 (1981 11 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六)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广泛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实现有效协同,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七)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四、申报办法

  各单位要公开组织、推荐和遴选,不受理个人申报,按填表要求填写《夭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填写《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2024527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请各单位于2024523日下班前报送申请人名单,后续评审工作另行通知通过评审后《申请书》一式七份,需双面打印胶装。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单独胶装。《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与《申请书》一并加盖所在高校公章,报送至科技处。


五、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须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涉密材料一律不得上传、提交。



2.附件1: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3.附件2: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