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1-14

为便于我校职工顺利完成2019年新税法改革中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事项的申报,财务处现对具体申报方式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选择

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各位教职工可以在以下4种申报方式中任选其一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1.手机APP申报;

2.电脑WEB终端申报;

3.税务机关网址下载电子表格申报(见附件);

4.纸质申报。

二、各种申报方式简要说明

(一)手机APP申报操作流程

    打开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进行下载,下载完成之后注册,注册时选择“人脸识别注册”,注册成功之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所填写资料依据留存备查。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最后选择报税方式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下方单位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即可。填写好资料后选择“提交”就可以完成专项扣除的申报了,简单、方便、快捷,这种方法也是目前比较提倡的申报方式。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电脑终端申报

职工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完成“个人所得税”注册并实名登录网页web端后,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见附件2

附件2是以“子女教育”为例:

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立即申报

选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立即申请----录入基本信息----录入教育信息----例如分配方式----选择扣除方式,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扣除。

其它表格也可以依据此表填写过程填写。

(三)电子表格申报

信息表格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或见附件

http://www.tjsat.gov.cn/11200000000/8000/800001/80000102/20181228094801959.shtml

职工本人根据下载的电子表格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每张表格项目仔细填写,选中每个项目之后会弹出填写此项表格的要求,职工据实填写。表格具体样式见附件3

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职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在财务人员导入职工电子信息的同时需要职工本人到财务处现场确认办理,若存在信息填写不正确,需要职工本人反复修改个人信息,直至信息全部填写正确为止。电子表格职工可以发到财务处规定的电子邮箱中,邮箱为67461864@qq.com,每月10-22日接收职工的上传信息。

(四)纸质申报

获取纸质表格的途径:职工可以下载电子表格打印出来填写。具体填写办法和电子表格的填写流程一样。

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和职工本人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录入纸质表格的同时需要职工本人到财务处现场办理,确认,若存在信息填写不正确,需要职工本人反复修改个人信息,直至信息全部填写正确为止。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经职工签字、单位盖章纸质表后留存备查。每月10-22日接收职工的上传信息

三、申报具体要求

温馨提示职工,选择电子表格申报和纸质申报时,在填报过程中可能会有多次的修改,请广大职工提前做好准备。单位职工填报信息3天后方可查询,所以要求职工在每月22之前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方便财务人员25日提取相关数据。

大家在填写信息时若有疑问,可拨打财务处电话咨询,也可以拨打税务局电话咨询。

电子邮箱:67461864@qq.com

 财务处咨询电话:83336756    崔秀梅    赵娜

                                    83336581    管杰

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表(电子模板).xlsx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