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3-0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医科大学主要职责为高等教育办学,办学宗旨为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学校业务范围包括学科建设,各类高等教育学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非学历继续教育及专业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卫生医疗咨询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2个,设有20个学院(系),2个教学部。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380人,硕士生导师1130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6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个,研究所15个,建有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

学校留学生生源来自95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内设26个职能处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91933.8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61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3481.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8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6591.8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27万元、事业预算收入27660.6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5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6752.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8451.9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91933.8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6192.9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科目支出85541.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支出, 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4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财政项目经费执行进度,上年财政项目结转减少;

科学技术科目支出1267.9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批复各项科研项目经费结转相关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254.7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市科委课题加快执行进度,上年结转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2.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利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57.8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降低缴费比例;

卫生健康支出2381.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离退休医疗费支出,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调减在职医疗保险,离休人数较上年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74万元。主要项目是:专用设备购置费2200万元,家具用具采购250万元,图书采购1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800万元,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7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院士、专家、外事用车、校车班车、后勤采购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    7081.8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事业预算收入:指本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和科研事业收入。包括因开展科研及其他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

4.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5.其他预算收入:指本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级补

助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现金流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