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天津医科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医科大学主要职责为高等教育办学,办学宗旨为培养高等学历医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学校业务范围包括学科建设,各类高等教育学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非学历继续教育及专业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卫生医疗咨询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学校目前有气象台路与广东路2个校区和7所大学医院。现有本科专业21个,设有19个学院(系)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410人,硕士生导师1218人。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8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7个学科领域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研究所15个,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8个,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7人,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18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

学校留学生生源来自104个国家,留学生教育规模与质量居全国医学院校前列,现有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8门,天津市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5门,“来华留学生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教学与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内设25个职能处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02527.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05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2896.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941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6420.2万元、事业收入12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46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630.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02527.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0593.5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科目支出95843.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支出, 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03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用于新校区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学校内涵建设发展的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科目支出900.6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批复各项科研项目经费结转相关支出,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67.3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市科委课题加快执行进度,上年结转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8.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利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数较去年有所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327.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离退休医疗费支出,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调减离退休医疗费;

债务付息支出737.5万元,主要用于为建设新校区所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9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70万元。主要项目是:专用设备购置费4660.4万元,家具用具采购100万元,图书及数据库资源采购55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100万元,维修(护)费2700万元,网络专线租赁费6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院士、专家、外事用车、校车班车、后勤采购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12483.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3.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上缴财政专户返还后确认的资金收入。

5.事业收入:指学校本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因开展科研及其他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其中本期教育事业收入不包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部分。

5.其他预算收入:指本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现金流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