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方中文邀请信
2、如出访任务为上级机关(如教育部等)组织,需提供上级机关的批件和任务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3、因会议或者访问出访的申请人需提交行程安排两份(行程安排逐日详细列出,最后一天日程需体现“抵达返回”四字,例: 抵达北京后返回天津)
4、天津医科大学因公赴港澳台申请表(点击此处前往申请表下载页面)
(1)请用黑色签字笔逐一填写
(2)“出访费用来源”一栏须注明经费来源,经费负责人签字;由邀请方支付的费用无需签字;如出访费用为科研经费,需由学校科研处处长签字,盖科研处的公章。
(3)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4)“所在领导主要负责人意见”一栏需由所在院处领导(领导本人的出访申请由其他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5)会议及访问时间不得超过5天(包括往返路程)。
(6)出访学习时间一个月以上,需与人事处先签订合同。
5、处级以上干部需另附组织部的“天津医科大学领导干部请假申请表”,此表由主管校长签字后递交我处。(点击此处前往申请表下载页面)
6、出访费用证明信(详见出访费用证明信范例,点击此处前往下载页面),需由学校财务处盖财务专用章后递交我处,各附属医院先由各医院财务处盖章,后到学校财务处盖章。
二、审批流程:
1、材料齐全后,递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内部审核。
2、审核完成后报校长审批。
3、校长审批完成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具红头文件,由申请人本人持红头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天津市外办审批。(天津市外办地址: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20窗口)
4、外办批准后,发天津市政府出国、境任务批件,由申请人本人取回,并将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交还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出具红头文件,申请人本人持批件复印件及红头文件至我校组织部做政审相关手续。
5、待政审相关手续完成后,申请人本人去往天津市外办办理护照及签证相关手续。
6、因公出访回国后,请三天之内上交出访报告电子版(详见出访报告范例,点击此处前往下载页面)及因公护照。如不按时交回,外办将不在办理其明年的因公出访任何手续。
三、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
1、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申请新通行证交3张,有效期内护照交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原件
3、邀请信或上级机关(如教育部等)的批件复印件和任务通知书原件各一份
4、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政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交外事处复印件一份;已有政审并仍在三年有效期内,须加开再次出境证明)
详情请咨询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或登录其网站:www.tjwf.com
联系电话:24538162、24538163
地址: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中环线顺驰立交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