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哲学社科】天津市社科规划“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专项课题征集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8 浏览次数: 155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迎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部署,深化“四史”研究,在市社科规划项目中设立“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项研究。现就课题征集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四史”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实践逻辑,弄清楚、理解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充分汲取“四史”中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塑造历史思维、树立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以史为镜、以史鉴今,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选题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可以围绕本通知发布的选题方向(附后)设计具体题目,也可以自拟题目。可以专项研究某一方面历史,也可以将“四史”作为整体贯通起来研究,突出史论结合。题目名称应科学、准确、简明、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3.鼓励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申报。已完成80%以上的优秀课题可以后期资助形式立项。已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本研究专项面向本市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及有关社科研究部门。
2.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人限报1项。

四、工作组织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优势特色,积极组织科研人员申报,在广泛组织和重点动员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政治审核和学术把关,择优统一上报。个人单独报送不予受理。
2.市社科工作办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6 个月。

五、材料报送

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须填写《市社科规划“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专项申报书》,各院系须填报《市社科规划“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请送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qihong@tmu.edu.cn或者fengdai@tmu.edu.cn


附件:2020-1 四史项目课题设计论证.doc

     2020-2 四史项目申请书.doc

     2020-3 四史项目申报数据表(由单位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