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关于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2 浏览次数: 3092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研项目填写进展报告及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校内核算的项目应于2021111前将结题材料中经费决算表单页和财务系统导出的支出明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zhx@tmu.edu.cn(邮件需标注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附属医院应于2021114前统一提交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 二级单位应于2021219前完成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统一将纸质结题材料一份(双面打印)报送学校科技处,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5. 二级单位报送纸质结题材料时,还应报送汇总结题材料中汇总附表1电子版,并报送每个项目的附表1电子版,以便于核对数据。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各二级单位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督促项目负责人于202118前完成在线提交。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各附属医院于2021323前报送加盖公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kycjh@tmu.edu.cn

四、其他说明

如基金委后期正式通知与本通知有出入,以基金委正式通知为准,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