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开展新校区建设项目的论证、风险评估和选址。
三、负责组织编制及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实施年度建设投资计划。
四、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五、负责执行新校区各项工程建设合同。
六、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七、负责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和结算。
八、负责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其他配套工程的日常管理和建设管理。
九、负责基建档案及基建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