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5 浏览次数: 8604

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医大教务〔2017〕49号)及《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医大教务〔2017〕46号)文件精神,学校2020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选拔工作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相关规定及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转专业仅限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降级至2019级学生除外。转专业条件参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医大教务〔2017〕46号)及《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已公布于教务处网站)执行。

二、专业划分

学校将现有专业(不含5+3一体化)分为I、II两个类别:I类为限制类专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工作;II类为非限制类专业,由专业所属学院(系)组织转专业工作。具体专业划分如下:

I类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及眼视光医学)

II类专业:除I类专业外的其他各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公布各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拟接收转入计划数及咨询电话(4月15已公布

教务处与接收学院(系)分别制定I类、II类专业《转专业实施方案》《天津医科大学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及咨询电话》汇总后公布于教务处网站

特别提示:转专业实施方案中要求的CET4考试成绩仅限一学年第一学期CET4考试成绩。

2.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5月18日-5月29日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从天医教务系统网上提交申请(网址:http://tyjw.tmu.edu.cn/jsxsd/。学生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如申报多个专业,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学校不再受理。

因疫情影响,本次转专业学生无须打印提交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学生的高考成绩及一学年第一学期CET4考试成绩由教务处统一提供至接收学院。如转专业申请条件中有在学期间学习成绩及排名等相关要求,由接收学院联系转出学院提供相关材料。

3.转专业资格初审及公示(6月1日-6月10日)

教务处与接收学院(系)分别根据《转专业实施方案》对拟转I类、II类专业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分别在网上公示初审结果。公示后学院(系)将通过转专业资格初审名单报送教务处。

4.转专业考核(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左右)

教务处与接收学院(系)分别根据《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拟转I类、II类专业通过资格初审学生转专业考核各专业考核方式见《转专业实施方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系)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后,将II类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备案。

5.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下学期开学

教务处汇总I类、II类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复议申请。教务处将复议申请提交至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确定录取名单(下学期开学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7.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下学期开学

本学期末,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初审结果提前做好拟转入学生课程补修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公布给学生。

下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录取结束后,学校组织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考试,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学分认定考试后,根据学生课程成绩:转入专业与原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相差5门(含)以上的,学生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转入专业与原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相差5门以内的,学生转入同年级学习,须补修的必修课程须在毕业前完成补修及考试。

8.转专业报到(下学期开学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初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转专业协议书、从原专业办理转出手续并到转入专业办理报到注册学习。逾期两周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

需根据学分认定考试结果确定转入年级的,先到同年级报到,待学分认定考试结束后确定转入年级。

9. 学分认定考试(下学期开学初)

考试报名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学籍信息变更(下学期开学初)

根据学分认定考试成绩,确定学生转入年级。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最终录取名单及报到情况正式发文并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pdf 

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