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系实验中心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24 浏览次数: 248


 为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实验中心建设,提高实验中心 技术水平,特制定实验中心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1.实验中心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中心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填写每学期任务书,以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实验中心主任应认真检查任务书,并签字确认。

2.实验技术人员定期填写《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每月统计完成教学时数。上报实验中心和院办。作为发放课时费和奖金的根据。实验中心主任应检查本中心人员的工作日志,负责核实工作量,了解本中心人员的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3.每学期末,实验技术人员应总结本学期工作,统计工作量并填入任务书。实验中心主任应认真检查任务书的填写。确认工作量和任务的完成并签字。

4.每年年底,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日志和任务书的记载,总结全年工作,填写人事处下发的考核登记表,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5.工作日志和任务书是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实绩的记录,也是实验中心人员职务聘任和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末,工作日志和任务书实验中心统一保存。

6.学院定期对实验中心工作开展检查评比,对于成绩显著的人给予表彰、鼓励、推荐学校奖励,并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务聘任和级别晋升,对于违章失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7.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