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大学医院申请购买进口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19-05-22 浏览次数: 567



天津医科大学大学医院

申请购买进口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管理,规范大学医院进口产品采购行为,根据《市教委关于规范教委系统所属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35号)、《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进口医用设备审核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6号)和《市教委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进口医用设备审核和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教财函〔20193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大学医院购置进口产品程序调整如下:

一、大学医院根据自身需求使用本单位经费购置进口产品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是否需要采购进口产品进行论证,邀请的专家组应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1名法律专家,其他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论证专家与申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经论证后应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1)。

二、专家论证后,如确需购置进口产品,且是市卫生健康委规定审核范围内的设备,应向医疗行业主管部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进口产品审核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审批后学校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上加盖公章,大学医院持申报材料上报市教委审核。

三、如确需购置进口产品,且非市卫生健康委规定审核范围内的设备,大学医院应以正式公文形式将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附件3)和《大学医院申请购置进口产品审批表》(附件4)报送至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四、申购进口产品单价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医政医管处审批;如医院使用专项资金购置进口产品,还须经学校财务处审批,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大学医院将材料报市教委审核。

五、申购进口产品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医院还须提供“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并由分管校领导在《大学医院申请购置进口产品审批表》审核签字后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大学医院将材料报市教委审核。

六、申购进口产品单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除需上述材料外,须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出具正式审批公文。大学医院持学校公文及其他申报材料上报市教委审核,同时学校将申报材料留存备案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八、本通知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3.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

4. 大学医院申请购置进口产品审批表



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613日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1).doc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2).doc 

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附件3).doc

天津医科大学大学医院申请购买进口产品审批单(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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