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上报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7-20 浏览次数: 890

    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建设是高校实验室建设的基本内容。为了及时、客观、准确和科学地收集、整理实验室基本信息,加强我校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为我校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供实验室参照执行。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的具体内容

l、实验室的改革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含奖、惩等)。

2、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每年增减的台(件)数及金额。

3、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管理、使用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率、完好率统计。

4、单价4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年使用情况,如:使用机时、培训人数、项目数、获奖情况、发明专利、论文情况、年维修费、年创收金额等。

5、每年实验项目的开设及变动情况,计算实验人时数和实验开出率。

6、每年实验技术人员的增减和年龄、学历、职称等变动情况。

7、实验室现有总面积及每年增减和维修、改建的情况。

8、实验室每年投入的建设项目及经费数和实验室投资计划。

9、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情况。

二、各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应实事求是、客观、可靠、准确、及时。

四、每年学期结束前各实验室将基本信息统计完毕,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上报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实验室上报的数据,填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报表,实验室基本信息各项统计数据的时间为一学年。

                                                                       天津医科大学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