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国家、天津市关于普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改革要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2023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便于学校初步掌握校本部各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现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校本部符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人员。
二、申报条件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2022年修订普通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工作安排,学校按照改革文件制定印发《天津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聘任条件》等新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本年度实施。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并填写简表;
2、各单位对申报人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进行评价,对业绩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各单位报送推荐报告1份,《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拟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1份和申报人大简表2份。(汇总表和简表须加盖部门公章)
四、时间安排
9月28日至10月6日 申请人填报简表
10月7日至8日 院系审核
10月9日 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五、 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岗位职数与师资队伍现状进行申报,申报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
联系人:刘新宇 联系电话:83336739
附件:
6.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校本部拟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
7.推荐报告模板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