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哲学社科】2023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 (重点调研课题专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228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重点调研课题专项)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围绕实施“十项行动”和制约天津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调研成果,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天津落地生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服务。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须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或独立开展实质性研究、撰写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的能力和时间。课题组成员要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对现实情况有深入了解。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2022年及以前有关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

3.课题负责人要根据《2023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重点调研课题专项)课题指南》,认真填写《申报书》和《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课题申报既可以用课题指南中的原题目,也可以在原题目框架内自选题目。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出发,选好切口,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分析症结,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课题负责人需在研究时限内提交4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并附调研工作台账。调研报告在市委研究室内部刊物刊发后,该项目可以办理结项。未经立项单位同意,课题成果不得公开发表或作他用。

三、经费支持

每项课题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立项后拨付60%,结项后再拨付40%。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单位须于101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1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A4纸双面打印)2份。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ycjh@tmu.edu.cn


2023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重点调研课题专项)课题指南.docx

课题申报书.wps

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活页).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