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揭榜挂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11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设立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面向全国揭榜挂帅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二、招标主题

  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

三、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阐释,聚焦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这一主题,将理论创新、学术研究、实践总结贯通起来,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天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选题方向

  投标人按照招标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自拟题目投标,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投标人要熟悉了解相关领域前沿研究动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开展论证和研究。

(一)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研究。立足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不断展开的开放式的思想体系,侧重以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等维度,加强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相互关系等学理性研究。

(二)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健全以文化人制度机制研究。侧重在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推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等方面。

(三)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完善以文惠民供给方式研究。侧重在打造津派文化品牌,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均衡等方面。

(四)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优化以文润城品牌模式研究。侧重在天津地域文化形态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城市红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利用,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体系,健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

(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创新以文兴业体系业态研究。侧重在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文旅商贸深度融合,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五、资助方式

1.中标课题列为2024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2.根据投标情况,评审确定立项数量。每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

六、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不限定范围,鼓励理论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

2.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只能为一人,立项后作为项目研究的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4.投标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投标人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投标人以兼职人员身份投标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

(三)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所在单位要对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条件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严格审核投标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投标人要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有关省区市社科工作办及所在单位。

3.投标人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不得将待发表或已发表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凡在申报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本次投标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5.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后,课题组成员变更须经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同意。

6.中标后,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监督管理,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7.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项目管理

(一)成果要求

1.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创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力求理论观点和学术见解体现原创性和前瞻性,咨政建言和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投标人要坚持科学、严谨、求实、诚信的科研态度,做到逻辑清晰、论证严谨,结构合理、观点准确,案例真实、数据可靠,表达规范、结论客观。

(二)进度安排

1.立项之日起2个月内,中标人提交4000字研究报告提纲。该提纲须经课题组组织专家论证,并报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审定。

2.立项之日起5个月内,中标人提交一份4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000字的报告摘要。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中标人将研究报告修改为书稿后提交。

4.市委宣传部组织各课题组开展专著编撰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安排。

(三)结项事宜

1.根据课题研究报告(含报告摘要)完成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结项等级。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在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下,项目成果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的课题组,须按照工作要求共同参与编撰出版主题理论专著。

3.理论专著出版后,统一办理课题结项事宜。

4.对有进一步研究价值的成果视情况可予以持续资助。

(四)监督管理

1.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检查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即作撤项处理。情节严重的,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能申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有关省区市社科工作办及所在单位。

(五)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专著出版后,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拨付剩余经费。

2.撤项和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同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通知30日内,按要求将已拨资助经费的剩余部分退回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3.经费管理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结项等级为良好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50%

八、工作要求

(一)投标时间:投标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11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方式:投标材料请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寄达。逾期或通过其他方式邮寄的,不予受理。

(三)收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社科工作办),邮编300061

(四)投标材料

1.纸质材料。《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一式8、《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一式8份。

2.电子材料。《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版(投标书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投标书活页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活页)。

3.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所有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于1125日前发至科技处kycjh@tmu.edu.cn以及市委宣传部邮箱swxcbllc@tj.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投标人姓名+投标材料

4.《投标书》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结果发布。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津云新媒体、北方网、天津市社科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下达立项通知书。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doc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学深用习近平文化思想 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专项课题投标书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