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本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我市高等教育“十五五” 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市教委确定《2025 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课题指南》(附件1)。
项目申报可以指南为题;也可以指南为方向,根据研究基础自主调整研究题目;或根据指南题目选取其中一个角度作为切入点。确定立项后的重点项目将从经费支持、研究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职级),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组织深入调研、撰写高质量成果。
2、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不超过 55 周岁。
3、申请人当年作为负责人或者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研究周期和成果形式
(一)研究周期。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年。到期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须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得超过1年。如有其他事项变更,应在项目启动之日1年内,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最终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二)成果形式。2025 年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应符合《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验收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另外满足以下指定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
2、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领域大型企事业 单位采纳转化,并出具采纳证明;
3、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4、在高端杂志发表唯一署名标注高水平论文 1 篇。
(三)标注要求。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以下要求标注。
1.以“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 形式标注。
2.要求唯一标注的不能同时标注其他资助来源。
3.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认定为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 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 5 份,申请书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佐证材料 1 份单独装订。
2.《2025 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
请于2025年6月16日中午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word文档)、一览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单位+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2.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 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课题指南.docx
附件3 2025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高等教育领域)申请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