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及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阅读《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并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2月3日前:
1.各二级单位初步报送项目申报明细表(见附件)。
2.各二级单位报送第一轮重点类、人才类项目及其他可培育项目申报明细表(见附件)以及申请书电子版
2月27日前:
各二级单位报送第二轮重点类、人才类项目及其他可培育项目申报明细表以及申请书电子版
2月28日前:
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并完成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评议、提出修改意见等工作,负责人根据专家提出的审阅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
3月3日:
各二级单位如涉及人与动物的伦理审查,提交伦理申请表的纸质版(见附件,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具体要求见下面所列注意事项。
3月6日前:
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的形式审查工作。各二级单位项目应汇总并将项目明细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
3月9日-3月13日:
科技处组织统一的形式审查,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赴科技处现场统一形式审查。
3月19日:
科技处统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1. 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模板见附件)。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2.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3.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我校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7.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 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 目预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9.动物伦理审查(一式2份,见3月3日日程安排):
动物伦理申请材料请使用最新版(见附件),也可以通过学校实验动物部网页下载。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的填写说明,最后一页审查证明单面打印,填写说明不打印。注意负责人签字和管理部门盖章不要遗漏。有实验涉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的研究请单独联系,并提交说明材料。
医学伦理审查(一式2份,见3月3日日程安排):
医学伦理申请(见附件),申请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知情同意书,以符合申报内容要求为准。医学伦理审查只提供与人非直接接触的实验伦理审核。只要涉及到患者采血等化验或者是患者切除的标本等均需要到项目开展医院开具伦理审查证明,学校不具备相关资质,请申请人尽早联系相关医院,准备伦理审查环节,以免延误申报。
本表格只适用于在学校申请伦理使用,去其他医院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请遵循相关部门伦理审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此次伦理审查只是用于项目申报。获得项目资助后,开始实验前,请再重新进行动物或医学伦理审查用以获取相关伦理号发表文章。
二、项目结题
各二级单位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报送财务处以及科技处,具体时间如下:
1月27日前:
校本部项目负责人将决算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财务处cwcliz@tmu.edu.cn邮箱,由财务处审核反馈意见。
2月6日前:
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2月13日前:
各二级单位在系统中审核结题/成果报告。
3月4日前:
1.各二级单位提交签字好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3份)双面打印并装订,其中1份用于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1份用于学校留存归档,1份用于二级单位留存归档。
2.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双面打印并装订,用于学校留存归档。
3.附属医院及非直属医院的项目提交结题/成果报告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页,并加盖医院财务章。
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项目决算,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且转拨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5.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 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3. 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中论文、著作、专利等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和贡献应真实、准确。
附件:
申请阶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人才类项目及其他可培育项目申报明细表.xlsx
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申请表-项目申报版(2023).doc
结题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