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本校退休职工持本市各老年(人)大学开具的正式发票,每人每年限报销规定额度当年学费一次。
程序:到离退休管理处登记备案、粘贴报销单、处长签字后,退休职工到财务处报销。
联系:离退休管理处(022)8333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