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去世后知会学校服务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7-07-20 浏览次数: 1466

 

条件:我校离退休职工去世

程序:1、逝者家属应第一时间知会逝者原工作部门并将逝者《死亡证》复印件送到学校人事处,原部门及时报告离退休管理处;

2、原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慰问工作;

3、逝者家属与人事和财务部门商议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时,领取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其他遗产继承人的委托书和财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物品如银行卡。

联系:离退休管理处(02283336877

人事处(02283336750

财务处(0228333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