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我校离退休职工去世
程序:1、逝者家属应第一时间知会逝者原工作部门并将逝者《死亡证》复印件送到学校人事处,原部门及时报告离退休管理处;
2、原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慰问工作;
3、逝者家属与人事和财务部门商议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时,领取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其他遗产继承人的委托书和财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物品如银行卡。
联系:离退休管理处(022)83336877
人事处(022)83336750
财务处(022)8333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