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要求,结合招聘工作进程,现发布我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一、人员范围
通过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已在我校官网(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按照岗位需求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形式、时间,请各位应聘人员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0—28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请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1.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佐证材料:
(1)取得中国境内学历学位证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材料(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2)取得境外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位认证书的不需提供;
(3)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院校开具的专业证明。
3.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有明确要求的,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对“应届毕业生”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个人签字版);
(2)对本科及硕士阶段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政治面貌明确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属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四、咨询电话
022-83336738 郭老师
022-83336562 冀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