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医大教务[2017]49号)、《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医大教务[2017]46号)等文件要求,药学院对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进行转专业资格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结果予以公示。
复试考核时间:2024年8月22日
公示期:2022年7月28日至8月1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药学院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药学院办公室(药学院A楼409)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336658
药学院2024年转专业资格初审名单.xlsx
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