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医大教务〔2017〕46号)及《药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药学院对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学生进行转专业考核,现对转专业学生总成绩进行公示。
学号 | 姓名 | 原专业 | 申请转入专业 | 总成绩 (保留2位小数) |
2023021203 | 孙奥 | 护理学 | 生物制药 | 70.63 |
2023021218 | 张如亮 | 护理学 | 药学 | 64.79 |
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至9月3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药学院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药学院办公室(药学院A楼409)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333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