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5-03-12 浏览次数: 219

 
      一、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档案,借阅人员提出借阅申请,由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检索,提供利用。
      二、借阅者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对案卷有保护义务,不得拆卷,不得丢失,不得外借,保证档案的整洁、整齐及完整。
      三、借阅者需在借阅一周后进行归还,档案室工作人员经检查无缺失及破损后进行还卷登记,如需继续使用,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校档案不对校外人员借阅,校内人员不得跨部门借阅档案。
      五、涉密档案不外借。
 
  
      办公地点:图书馆一楼综合档案室
      联系电话:83336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