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解读】药品集采政策扩围在即,实现临床用药平稳过渡

——高端解读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及推进方向

发布时间: 2019-12-25  浏览次数: 52
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大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意味着此前在11个一线/超一线城市推行的药品集采「4+7」试点政策正式扩围。


就此,我们特约采访了参与了第一批试点的天津市安定医院李洁院长,希望她能够通过前期政策落实的经验,为参与扩围地区的医院管理层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前期政策稳步落实 医患双方均有获益

自全面落地实施以来,「4+7」试点政策已经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持续平稳推进,相关地区患者用药负担显著降低,而京津冀等自发性地区联合采购的出现和成果无疑也为政策的全国扩围打了一剂「强心针」。李洁院长指出,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采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低价仿制药逐步替代昂贵进口原研药,不仅有利于国内制药行业的发展,更为患者群体和临床带来了显著获益。


从患者角度,集采政策在院内落实可有效压低部分常用药物的药价,减轻需要长期用药患者的经济负担,也为整体医保资金留出更多可用空间。


而从医院、医生的角度,一方面,患者经济负担减轻后,依从性也会相应上升,有助于长期的患者管理和规范诊疗;另一方面,通过「4+7」政策可节省医疗支出,补贴医务人员劳务,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为稳步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改革薪酬结构、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奠定基础。


同时,「引导按通用名开药,鼓励品间替代」为药物采购及临床选药提供了良好指向,规范临床用药,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逐步淘汰未过评药物,有利于未来医药资源合理分配。


李洁院长因此表示,该政策的落地受到了医院及医生群体的广泛欢迎,医院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购应用「4+7」集中采购药物品种,院内使用量也基本达到了试点城市的要求。


教育联合激励措施 共同推进政策执行

谈到医院管理经验,李洁院长认为,医院首先需要对临床医生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天津市安定医院不仅组织医生学习政策,推广政策目的、内容与实施意义,还邀请临床药物试验专家来到院内,讲解一致性评价内容及过程,分析比较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物与原研药物的质量和疗效,增强医生对仿制药的信心。


李洁院长还提示,如果在执行方面遇到困难,可以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医生使用集采政策中的药物品种,同时需监测可替代药品的临床用量是否异常增加,并结合上述措施,多方面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


精神科患者负担重 临床换药需平稳过渡

对于精神专科医院,第一批进入集中采购的药物(奥氮平、利培酮、艾司西酞普兰和帕罗西汀)在抗精神病和抗抑郁方面应用广泛且成熟,医生具有充分的临床用药经验,可准确评估仿制药疗效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发生风险,进而平稳应用及替代。


李洁院长指出,精神科患者临床用药时间较长、依从性差,因此保持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且无论是第一轮的集采政策,还是未来试点城市进入全国集采后可能面临的其他中标仿制药替代问题,精神科临床换药都需要十分谨慎,在已经平稳的情况下,尽量避免频繁换药可能带来的波动。


另外,加强患者宣传教育也是确保政策落实的必要措施。通过政策宣传及医生引导,能够增加患者对政策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的了解,提高其对药品质量的信心;医生也应向患者明确低价药物的长期获益,大部分患者也乐于接受个人药费支出的降低。


最后,李洁院长表示,「4+7」药物集中采购政策第一批试点已初步达到预期效果,一些未中标药物也在加紧通过一致性评价。在此背景下,李洁院长希望药物品种在今后能够进一步扩大,为临床患者提供更多价廉质优的药品。

来源:医脉通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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