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42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退费工作,我院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财审〔2021〕119号)将具体退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退费范围
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 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的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
二、退费地点
一楼门诊大厅收费处5号窗口
三、退费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3:00-15:30
四、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材料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天津市户籍证明)、医保卡、核酸检测缴费原始票据及患者住院结算原始票据等凭证办理退费;
2.在我院进行核酸检测而在外院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还须携带所住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退费业务的人员,原则上必须是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全部或其中之一;若由于特殊情况需委托其他经办人办理退费的,经办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我院受理退费业务,原则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捆绑式一并受理;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能同时申请办理的,请电话咨询,我院将集中安排,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办理;
3.对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已经办理医保联网结算的患者及陪护人员,我院将在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后统一办理退费,具体方案及流程请关注我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或院内通知。
六、相关咨询
本次通知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安定医院,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22)881886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