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定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5  浏览次数: 32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处《关于天津市安定医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通知》要求,对我院院长李洁同志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现面向全市范围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审计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对事务所的要求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能够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需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财务核算要求,能够提供在过去的三年内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案例的给与优先考虑(需提供可核查证据材料)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000.00元(肆万捌仟元整)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的公告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6时00分。

2.报名需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事务所简介资料,包括过去三年内医疗机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资料。

(4)项目报价。

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

3.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号 天津市安定医院

4.地址和联系方式

(1)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3号

(2)联系人:赵老师

(4)联系电话:022-88188088

(5)邮箱:andingsj@126.com

报名机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需求:

1. 审计期间:2017年5月8日-2020年12月31日;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2. 本项目审计工作满足《市卫健委对市安定医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补充要求》。(见附件)

3. 本项目审计工作满足《天津市安定医院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遴选办法

1.由我院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事务所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投票确认最终入围机构。

2.下列情形的,作否决处理:

(1)资料文件无单位盖章和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的。

(2)资料文件不符合本项目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资料文件附有我院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5)报价超过本项目限额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天津市安定医院

2021年2月25日


安定医院审计机构遴选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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