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进行修订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5-04-28 浏览次数: 3439

    根据2011年天津市教委专家组对我校毕业论文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对原天津医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进行了如下修订:

    1. 毕业论文指导文件第五页《天津医科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四条指导教师中要求增加第7项“进一步明确实行双导师制,即外聘导师需同时有校内导师协助指导,以进一步加强学生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

    2. 附件1中参考文献和打印装订规格做进一步说明。

    3. 附件5更名为“天津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检查表”,强调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非毕业论文的进度计划。

    4. 附件17中天津医科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汇总表中增加学号一栏。

    5. 论文模板中增加“原创性说明”一项。

    6. 论文模板中增加“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一项。如有相关内容需填写此表,并进行打印装订。

    请各院系认真执行新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