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7 浏览次数: 2872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学校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学校启动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应按研究内容设立子课题,内设各子课题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各子课题间要彼此契合、相互衔接,形成有机的整体。凡经学校立项的重点项目内设各子课题(一般为2个),视同“一般”项目对待。一般项目不设内设课题。

二、申请人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热爱教学工作、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并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一线和教学管理工作。

(二)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每位申请者作为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不能超过2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报本次课题:近三年立项校级及以上项目未能按时结题者;已立项相似或相近内容,无实质新内容的课题不得申报。

三、课题经费资助

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费根据课题工作量和完成情况予以资助与拨付,资助金额一般项目0.3万元,重点项目0.5-1万元,经费使用范围和期限原则上依据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1.5年。课题的预期成果形式应为在教学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推动教学质量得以稳步提高的研究成果,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要求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项目完成和教学的实际应用。

(二)申报材料: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到邮箱(geminirainhaze@163.com),申报书纸质版2份,汇总表一份,双面打印,报送到教务处。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915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3336708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天津医科大学教育教学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3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