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员职责
发布时间: 2015-07-24 浏览次数: 384

一、设备管理员在所属院、系、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各类固定资产、低值耐用物品的管理工作。
二、在设备管理处的业务指导下,办理本部门仪器设备、家具等各类固定资产、低值耐用物品的登记入帐、调拨转帐、报废、报损、销帐等工作。
1、参与本部门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工作,负责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单”,并留存一份。

2、负责建立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类固定资产分户帐,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3、仪器设备校内、校外调拨时,负责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
4、仪器设备报废、报损时,负责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损)审批单”。
5、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建立本部门“天津医科大学低值耐用品分户帐”,粘贴低值耐用品标签。
三、设备管理员应掌握所管仪器设备的全部情况,熟悉仪器设备存放地点、保管人员、使用情况等,并及时查对,随时向设备处提供有关仪器设备的一切情况。
四、定期与设备处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帐、物、卡进行核对。

五、调整设备管理员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账物核查无误后方可替换或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