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视光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9-28 浏览次数: 280

为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特制定实验室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一、实验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每学期的教学科研任务在每学期初填写任务书,以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实验室主任应认真检查任务书,并签字确任。
二、实验技术人员每天应填写《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每月统计完成教学时数。上报实验室和院办。作为发放课时费和奖金的根据。实验室主任应检查本室人员的工作日志,负责核实工作量,了解本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三、每学期末,实验技术人员应总结本学期工作,统计工作量并填入任务书。实验室主任应认真检查任务书的填写。确认工作量和任务的完成并签字。
四、每年年底,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日志和任务书的记载,总结全作,填写人事处下发的考核登记表,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五、工作日志和任务书是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实绩的记录,也是实验室人员职务聘任和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末,工作日志和任务书交实验室统一保存。
六、学院定期对实验室工作开展检查评比,对于成绩显著的人给予表彰、鼓励、推荐学校奖励,并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务聘任和级别晋升,对于违章失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