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临床实践教学评价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23 浏览次数: 19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校临床医学生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提升,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临床实践教学评价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专项课题类别

此专项课题为学校针对特定领域设置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重点课题。课题方向为: 临床实践教学评价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项目内容

课题内容应紧密围绕完善临床实习医学生培养与考核,提高临床实习阶段学习效果,探索运Mini-CEXDOPS等方法评价临床综合能力和操作技能的研究,为在临床教学中推广全面、系统、客观、准确的形成性评价提供参考。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每个医院限报1项。

(二)课题申请人:

1. 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积极从事教学改革、从事本科整合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

2. 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每个专项课题可根据研究内容下设若干子课题各子课题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相对的完整性,各课题间要彼此契合、相互衔接,形成有机的整体。子课题可视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一般”项目对待。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报本次课题:近三年立项校级及以上项目未能按时结题者;已立项相似或相近内容,无实质新内容的课题不得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单位统筹本单位专项课题项目建设,学校予以经费支持,由二级学院统筹经费使用、项目分工和过程管理等。提升二级学院对项目管理的支持作用,发挥二级学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项目结题审核由学院初审合格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

(二)立项时间和研究周期:项目起始时间统一自202431日起,研究期限为6个月。

(三)经费标准: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及子课题数量,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经费配套支持。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仔细研读申报文件,各院要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天津医科大学教育教学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含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2024325日前在线填报申报书。

 

天津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