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含新旧对比】
发布时间: 2025-04-27 浏览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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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与2025年)新旧对比:

 

改动类目1责任体系

 

1.1.4 奖惩机制落实到岗位或个人

 

旧:2024年:检查要点为“是否有明确的奖惩管理办法,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强调对制度存在性的提问)。

 

▲新:2025年:修改为“有明确的奖惩管理办法,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直接要求制度存在并执行,弱化提问形式)。

 

改动类目2 安全检查

 

5.2.1 学校、院系层面安全检查及实验室自检自查

 

旧:2024年:明确量化检查频次:“学校层面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院系层面每月不少于1次,实验室应经常检查”。

 

▲新:2025年:调整为“学校、院系、实验室三个层面按照不少于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检查频次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及整改都应保存记录。”,取消具体频次,强调分类管理。

 

改动类目3安全设施

 

7.5.1 防爆实验室设计要求

 

旧:2024年:具体列举“安装有防爆开关、防爆灯等,安装必要的气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系统。”等设备要求。

 

▲新:2025年:概括为“有防爆需求的实验室,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防爆灯、防爆电气开关、除尘装置、导线敷设等应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安装必要的气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系统”,技术要求更原则化。

 

改动类目4化学安全

 

9.3.3 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限制

 

旧:2024年:补充说明“按50m²实验室面积调整存放量”。

 

▲新:2025年:删除面积比例,直接规定“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20Kg。”。

 

9.5.1 剧毒化学品管理

 

旧:2024年:要求“剧毒化学品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

 

▲新:2025年:简化为“剧毒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 双人保管制度,技防措施符合管制要求”。

 

9.7.2 化学废弃物预处理要求

 

▲新:2025年:新增“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通常条件下不稳定物质必须稳定化处理后才能进入危废处理流程”,强调安全处置。

 

改动类目5生物安全

 

10.7.2 生物废物分类处置

 

旧:2024年:要求“涉及病原微生物或其他细菌类的生物废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然后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新:2025年:术语修正为“涉及病原微生物或其他感染性生物废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处理,然后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最终处置”,覆盖范围更广。

 

改动类目6辐射安全

 

11.1.1 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

 

旧:2024年:描述为“按规定在放射性核素种类和用量及射线种类许可范围内开展实验。除已被豁免管理外,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纳入许可证范畴”。

 

▲新:2025年:明确要求“按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和范围,在许可的辐射活动场所内开展辐射类实验。除已被生态环境部门豁免管理外,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强化场所合规性。

 

11.3.1 放射性装置操作规范

 

旧:2024年:要求“重点关注γ辐照、电子加速器、射线探伤仪、非密封放射性实验操作、V 类以上的密封性放射性实验操作”。

 

▲新:2025年:细化至“重点关注γ辐照、电子加速器、射线探伤仪、非密封放射性实验操作、V类以上的放射源实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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