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完善学校货物(家具除外)和服务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负责与上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以及落实相关通知要求。
四、负责学校货物(家具除外)和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工作。
五、负责进口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及报批工作,组织货物(家具除外)和服务重大项目及进口产品项目的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工作。
六、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对接,委托采购项目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复核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公告的编制。
七、负责学校政采电子商城、框架协议、自主竞价、协议供货等小额零星采购平台账户的管理。
八、负责学校采购管理系统和小额采购数字化竞价平台的运行及管理。
九、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十、组织协调使用部门对大型仪器开箱验货工作,并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
十一、配合外贸代理机构办理我校进口设备所属事项,配合海关完成减免税进口设备的海关审核和年检、年审工作。
十二、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招标采购中发生的质疑及投诉。
十三、负责学校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大学医院进口设备采购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及变更采购方式审核等工作。
十五、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