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装具等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调拨和调剂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资产的核对、折旧计算等工作,确保“账账相符”。
二、负责审核、处置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装具等固定资产。
三、每年进行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装具等固定资产盘点。
四、向校内各级领导、部门提供与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装具等固定资产相关的信息和统计数据工作。
五、负责组织学校和大学医院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装具等固定资产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大学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材料复核或审核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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