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医学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促进患者就医体验和推动医患信任,探索卫生健康领域新质生产力的科技伦理治理,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拟开展2024年度医学伦理学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申报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课题,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和医学伦理学学科的繁荣与发展为目标,充分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报者可根据《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指南》(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选题,也可自拟课题进行申报,所有选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要求。
二、申报人要求
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作为主研人员参与其它项目申报最多一项。所有主研人员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两项。申报人不限于学会会员和理事单位。
三、申报流程
1. 填写申报书
按《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申请书,注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书建议总体上不超过7000字。
2.材料报送
请申报者在2024年8月30日前,将同版申请书以pdf文档的格式发到学会邮箱tjyxllxh@163.com。文件命名方式为“2024医学伦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项目结项
研究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形式,可同时是两种以上形式。公开出版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等。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在正规公开刊物发表1篇论文或提供录用通知,文中需要注明“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和课题编号等字样;专著可以是正式出版物或书稿,如为提供书稿,应不少于3万字;政策建议不少于2000字,同时获得院级及以上单位的采纳。
五、项目鉴定
学会鼓励以论文形式结题,凡达到以上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要求的项目,可凭成果直接通过结题审核。其它类型成果经专家通讯或会议评审,通过审核方可结题。结题后学会颁发结题证书,并在后续申报中优先立项。优秀成果可评为我会科研奖。
六、项目经费
本课题不设经费资助,欢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其他社会机构予以课题资金支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健、李晨
办公地址: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秘书处
详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公共教学楼801A(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研究中心)
邮箱:tjyxllxh@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会自动回复)
电话:022-83336611
附件:
附件1 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
2024年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科研项目的通知.pdf
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
2024年7月10日
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简介
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是天津市一级学术团体。学会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天津市医学辩证法研究会,2006年更名为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学会的宗旨是联系医学教学与科研、医疗卫生系统及社会各界关心医学伦理与实践的人士,推动医学伦理学研究及其应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自天津市医学伦理学会成立以来,在天津市科协、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沟通政府,服务会员,完善功能,尤其注重从医学伦理学的视角观察和解决医疗实践中的问题,对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1月,学会成立第六届理事会。张金钟、杨自付为荣誉理事长。苏振兴任理事长,桂勇利、刘月树、柴艳芬任副理事长,唐健任秘书长。车京辉任监事长。学会秘书处设在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学系。学会目前设立了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专委会、健康传播与社会服务专委会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