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系实验室主任职责
发布时间: 2019-06-24 浏览次数: 199

    

    第一条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条 落实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实验指导人员,对实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三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审定实验教学大纲,完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各种资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的建设,确定本实验室实验、科研项目,制定本室每学期的教学、科研实验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制度和账卡。组织编制教学实验设备、仪器及材料年度计划,编制仪器设备维修计划及实验室修缮计划。负责制定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材料的保管、使用维护、操作规程等细则。

 第六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维护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七条 做好实验室工作动态指标统计工作,搞好实验数据、成果等工作文档建设与管理。

 第八条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九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十条 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学校与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还应依据实验室工作需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定期召集工作会议,开展实验室教学研讨会,并做好记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及实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加强纪律教育和师德教育,深入细致做好本部门教职工思想工作,全面了解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安排好他们的业务培训及进修工作,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期末认真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组织全室人员做好年终总结和评比工作,学年末做好经费预算,并报实验室工作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对所发生的实验事故,要及时了解清楚,实事求是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 及时向本部门工作人员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与指示,对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应认真组织实施、完成。

 第十六条 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