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实行院(系)、实验室主任和安全员三级管理。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二、实验室使用化学危险品及同位素要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剧毒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干燥、通风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四、实验室要求环境整洁,走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五、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进行实验,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至少有二人以上同时工作。
六、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七、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仪器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钥匙由专人保管。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如发生被盗、爆炸等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少,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天津医科大学设备管理处
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