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二、实验室安全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三、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四、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做好安全记录。
五、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六、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七、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却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八、实验中如遇火情,教师除应立即疏散人员同时利用消防器材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十、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十一、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十二、活体动物实验后,不得将动物的尸体或器官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定期焚烧。
十三、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由设备处不定期回收,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十四、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妥善存放、统一处理。
十五、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废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对废酸、碱液需中和后再行排放;对于有机废液或有害残渣,实验室回收、保存,不定期收集,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