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开放管理  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实施细则
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发挥实验室资源效益,适应学分制的客观要求,满足新形势下 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主要包括:

1.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2.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课程设计;

3. 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 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研究;

5. 学生专业技能训练;

6. 学生自拟实验课题实验,如各种与专业有关的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二、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提倡多样性。既要有课内部分实验项目的开放,也要实行课外开放。向学生提供实验室的资源,为学生自选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和参与科研活动以及进行课外科技活动提供条件。

1、实验室开放形式可分为

1)全面开放;

2)定时开放;(3)预约开放。

2、实验室开放类型

1)学生自选题目、自行设计实验内容;

2)第二课堂、兴趣小组;

3)参加科研项目、自制仪器等;

4)其它。

三、开放时间

1、实验室的开放时间,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2、实验室开放只能在保证常规教学的情况下进行。 开放实验可以安排在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的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

3、在每学期开学初和暑假前,实验室管理中心应将本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向学生公布。

四、管理办法

1.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具体负责本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

2.需要利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应提前向实验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预约 。实验室管理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同意进行的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例如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者急需的实验。

3.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开放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实验技能、创新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等方面的培养,并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4.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预习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5.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6. 实验室开放中应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学生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取得上机资格后方能操作。对于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7. 无论采取何种开放形式,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均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并作为实验考核和实验室开放成果的依据。

8. 对于非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实验成本费。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