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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运行机制

      第一,完善实验室开放机制。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毕业论文等为切入点,建立了实验教学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全面开放的机制。同时,制订面向院内外师生开放办法,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品牌示范作用和影响。对承担的开放实验任务,视作正常的教学任务安排,计入各实验员年终考核。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上网管理,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第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心对任课教师实行课程责任制管理,考核标准以教学效果为准。对专职人员实行制度管理,一是实行考勤制,因公事不在岗位、私事请假和调休时应向中心主任事先说明,记录在册。有实验课时,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室。超过学校规定的请假时间应酌情扣除工作量,对全勤的同志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年终奖金与工作量挂钩。二是实行例会制度,通过学习、认识高校的本质与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实验教学辅助人员认识到高校工作只有岗位不同而无贵贱之分。三是科学设岗,制订岗位职责,并从服务态度、实验技能、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卫生、资产管理等方面制订相应岗位职责。四是实行竞聘上岗,倡导一专多能,并实行轮岗。

      第三,实行新的实验人员管理与考核体系。建立以学生和教师为主的实验中心服务对象评价为主的实验人员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教学实验中心管理,突出教学实验中心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体现实验中心的功能性和开放性。

      第四,七大举措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组织保障。实验中心直属学院领导,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中心主任由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历的教授担任。

      二是人员保障。药学院实验中心有46名成员,教授8人,副高职称13人,中级23人。博士7人,硕士8人。高级职称占46%。设有10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队伍建设规划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考核有依据。

      三是内容保障。整合优化实验内容和体系。实验中心主任负责人才培养目标设计,统筹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咨询指导。课程负责人由相应理论课、科研一线的教授承担。负责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协调教学与科研关系,统筹相应实验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与更新,积极接受高年级本科生的科研训练等。主讲教师主要由教授、副教授组成,负责实验课程的设计与实验教学的落实。

      四是加强监控。坚持领导听课制,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周巡视各实验室;聘请离退休、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老教师担任巡视员,跟班听课,指导年青教师;学院每学期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听取学生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是技术保障。要求实验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参加新开实验课、实验方案的制定和设计,收集国内外先进的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资料,熟悉本实验室配备的一般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熟练地操作以及一般性能故障诊断及维护。负责实验课程的准备与安排。选派实验技术人员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支持5名实验技术人员取得本科学历。

      六是政策激励。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与理论课教师一视同仁,并在教学学时数分配、学历补偿教育、进修培训、职称评定、年终分配、教学质量奖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将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学岗位津贴挂钩,实行优质优酬,重要教学岗位聘任和晋升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重视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七是经费保障。增加投入,确保实验教学建设与运行经费足额及时到位。近5年实验中心总投资400多万元,主要用于实验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室改造与建设、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实验教学运行、精品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


                                                                   天津医科大学药学院

                                                                     2005年11月